主页 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代办 其他单项服务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进 出 口 代 理-专业服务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代理进出口    代理报关     代理商检     代理运输     代理保险        电话:58895316  58895075  58895076 

 

 
  进出口代理
  进出口代理政策
  出口
  进口
  进料加工
  临时进出口
  展品进出口
  私人物品进出口
  进出口代办
  出口
  进口
  进料加工
  其他单项服务
  国际运输代理
  国际运输保险代理
  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
  音像制品出口审批
  其他
  关于我们
  引文
  公司优势
  联系我们
 

 

 

 

 

国际运输保险

 

根据不同产品,不同运输方式等来确定费率。

出口保险 :凡以CIFCIP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,由出口方办理投保手续。应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规定,在备妥货物,并确定装运日期和运输工具后,按约定的保险险别和保险金额投保。投保的日期应不迟于货物装船的日期。投保金额若合同没有明示规定,应按CIFCIP价格加成10%。

进口保险 :按FOBCFRFCACPT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,由进口方办理保险。在接到国外出口方的装船通知或发货通知后,应立即填写装货通知或投保单,注明有关保险标的物的内容,装运情况,保险金额和险别等。

保险索赔:进出口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,被保险人(投保人或保险单受让人)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。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所承担的责任进行理赔。

索赔主要程序如下:

损失通知:被保险人获悉货损后,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单上指明的代理人。后者接到损失通知后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,如检验损失,提出施救意见,确定保险责任和签发检验报告等。
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,被保险人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,还应向承运人及有关责任方(如海关、理货公司等)索取货损货差证明,如系属承运人等方面责任的,应及时以书面方式提出素赔。
采取合理的施救、整理措施,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,保险公司对此提出处理意见的,应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。所支出的费用可由保险公司负责,但以与理赔金额之和不超过该批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。
备妥索赔单证,提出索赔要求,索赔单证除正式的索赔函以外,应包括保险单证、运输单据、发票,以及检验报告、货损货差证明等。 保险索赔的时效一般为两年。

产品推广:将产品介绍翻译成英文,并设计英文网页;当国外有买家咨询时,我们会有专业的外语和国际贸易人员予以答复;同时,可按客户要求对外报价,促成双方达成协议。

 

    国际运输代理

    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

    音像制品出口审批

    产品推广
 
    报关手续
 
    检验检疫手续
    原产地证书,FORM A手续
    进口减免税手续
 
    进口机电审手续
 
    免3C认证手续

 

 

 

 

 

联系我们 / 版权所有

京ICP备0507170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