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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 出 口 代 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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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业务-进料加工(及来料加工)
1、 国内生产厂家与我司签订代理协议,我司以进出口经营者身份对外签约,向商务局和海关申请进料加工审批,经海关对生产厂家实地验厂合格后,我司即可办理进料加工手册。 2、 对于进口料件的付款,我司负责对外开信用证(L/C),或办理电汇(T/T)等业务;客户应在我司开证或电汇前将人民币货款交押我司外汇开户行。 3、 手册上申请的进口料件到货后,我司可办理有关货物进口报关手续;厂家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内将出口货物备好,由我司提货办理出口报关手续。 4、 我司在收到出口货款外汇后,将外汇货款汇入厂家外汇账户;或快速办理结汇手续(按银行当天牌价折算人民币),将人民币货款汇入客户指定账户。 5、 对于手册上申请免税进口的料件,或已生产的成品需要在国内销售的,应在我司办理有关补税后方可进行。 6、 若有部分国内采购料件可提供增值税发票的,根据国家有关抵、免、退的政策办理相关出口退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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